代駕糾紛有哪些?代駕糾紛如何處理?
1、無償代駕:按幫工關系處理
無償代駕通常發生在親朋好友之間,在這種情況下,代駕者和車主是一種無償幫工關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3條規定:“為他人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在從事幫工活動中致使人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幫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賠償權利人請求幫工人和被幫工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故一般情況由車輛所有人負責,但當代駕者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時,也會承擔連帶責任。
2、雇人代駕:按雇傭關系處理
車主臨時花錢雇人代駕,雙方之間形成雇傭關系。如果發生交通事故,除按照車主投保的險種由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外,超出的部分一般由車主負責。但是,如果代駕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公司代駕:按委托關系處理
車主事先和代駕公司簽訂代駕服務書面合同,雙方系委托合同關系。如果發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保險不足以賠償的,賠償責任由代駕公司承擔。
4、酒店代駕:按消費合同處理
某些酒店會專門為喝酒后的顧客免費提供代駕服務,屬于餐飲消費的延伸服務,是消費行為的延續,是消費者與酒店之間的消費服務合同的組成部分。如果酒店提供的代駕發生交通事故,表明酒店沒有盡到自己將顧客安全送達目的地的義務,違反了合同約定,應由酒店承擔保險賠付不足部分的賠償責任。
5、代駕違章:誰開車誰負責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一般原則是“誰開車誰負責”,即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只對駕駛人進行違章處罰。
如果交巡警不在現場,只能根據監控給車主開罰單,比如說超速、闖紅燈、亂掉頭等違章行為,代駕駕駛員沒有主動來繳罰款,相關的違章信息則會記錄在違章車身上;如果過了繳費日期,還沒有收到罰款,那最后受影響的還是車主。但違章處罰后的民事責任由誰承擔?目前我國法律還無相關規定,但雙方可在代駕合同中明確約定。
代駕糾紛如何解決
代駕糾紛的處理可以通過以下步驟進行:
搜集證據:保留所有相關憑證,如通話記錄、轉賬記錄、照片等證據材料。
嘗試和解:首先嘗試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問題,這可能包括與代駕司機或代駕公司的溝通。
報警求助:如果協商無果,可以考慮撥打110報警,請求警方介入協助解決糾紛。
法律途徑:如果上述方法都無法解決問題,那么可以選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即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不同的代駕方式和具體情況,可能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對于無償代駕,通常是幫工關系,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由車主承擔賠償責任,除非代駕者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
如果是雇人代駕,則構成雇傭關系,發生事故后,除了保險公司承擔的責任外,超出部分一般由車主負責,但如果代駕人有過錯,則需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如果是通過公司代駕,則是委托合同關系,首先由保險公司承擔責任,不足的部分由代駕公司承擔。
對于酒店代駕,作為消費服務的延伸,如果酒店未能確保顧客的安全送達目的地,違反了服務合同,酒店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提起民事訴訟:在收集完所有必要證據之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支付代駕費、誤工費等相關費用。
綜上所述,解決代駕糾紛的關鍵在于搜集證據、嘗試和解、報警求助以及考慮法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