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主要基于以下幾個方面:
夫妻雙方是否有共同舉債的合意。如果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一方在事后追認,那么該債務可以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債務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產經營。即使夫妻之間沒有共同舉債的合意,如果債務最終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該債務也可以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債務是否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除非債權人能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則人民法院都將認定為個人債務。
此外,夫妻共同債務還包括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或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等。
一、夫妻共同債務應怎么認定
1、夫妻共同債務應從夫妻雙方的意思表示和債務的用途等方面來認定,例如夫妻雙方共同簽名的債務;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的債務,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夫妻共同債務認定標準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煊律網 · 為您提供定制法律解決方案
煊律網 · 一個可以在線免費法律咨詢的平臺
煊律網 · 一個24H律師咨詢免費平臺
煊律網 · 全國客服熱線:400-9918829
煊律網 · 刑事訴訟經驗豐富,民事訴訟,離婚糾紛,勞動糾紛,交通事故糾紛,民間借貸糾紛,合同糾紛等。